第四百七十一章:争雄!-《得分狂魔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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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了,大卫斯特恩很清楚,世界篮球正在飞速发展,迟早会出现足够分量的世界级球星,来到NBA的舞台上崭露头角,带动当地的篮球关注度,并让NBA的影响力进一步上升。
但要做到这一点,一是需要天才的涌现,二是需要时间的积累。在经历了那么多年的超速大发展之后,你让大卫斯特恩一下子面对关注度大幅下降的局面,他总是无法甘心的。
偏偏在这个时候,劳资纠纷也拉开了序幕,原本就已经有些颓势的NBA,更是遭遇了罕见的停摆。
眼睁睁的看着大量球迷就此流失,看着其他体育联盟借此大赚特赚,斯特恩是焦头烂额急得要命,一门心思只想着如何冲破这内忧外患的困境。
在他脑海中想到的第一个办法,也正是当年他刚刚接手联盟的时候,救他于水火的办法:
制造宿敌。
如果联盟之中,能够出现两个实力都足够强劲,还有着极为吸粉球风的超级巨星,形成东西部争霸局面的话,NBA的“千年困境”,一定会得到极大的缓解。
斯特恩的眼光,首先瞄准了正在联盟里打球的球星们。
可惜彼时,NBA算是群雄并起,各种风格的球星数量不少,但能够在乔丹退役之后,达到“满足球迷对于英雄要求”的球员,却一个都找不出来。
早些年的时候,斯特恩就已经着手在寻找各式各样的乔丹接班人。什么格兰特希尔,什么便士哈达威,甚至是迈克尔芬利,都被强行推上台过。
新生代球员中,卡特、麦迪、科比都还不错,可距离神,似乎差距还是过大了一些。
况且,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来当一方霸主,另一面,又该由谁来接过伯德的大旗,开启对抗时代呢?
于是,大家都很熟悉的“奥尼尔-邓肯”之争,“科比-艾佛森”之争,逐一登上舞台。
然而好死不死的,奥胖子巅峰就三年,给个后卫就三连,三连之后就萎了。
邓肯厉害是厉害,但球风实在不吸粉,人又太闷葫芦,人气始终上不去。
科比算是一个相当不错的选择,要实力有实力要人气有人气,球风还华丽的要死。然而一场英俊案,却把科比直接轰出了联盟力捧的行列。
艾佛森也还不错,可惜性格实在太难弄,听不听你斯特恩的都是个问题。
这一连串的选择始终没有成功,斯特恩是脑子都要裂了。
终于,给他等到了一个人。
“2003年第一顺位,克利夫兰骑士队选择的是……勒布朗-詹姆斯——!!”
小皇帝詹姆斯!
有了詹姆斯的出现,斯特恩立马察觉到了小皇帝身上巨大的商业潜力,开始全力力捧詹姆斯。
詹姆斯自己也足够给力,不过三年时间,就已经拿出了MVP级别的数据表现,球队也在第四年就闯入了总决赛。
恰恰在这个时候,卧薪尝胆的科比经过自己的努力,以及时间流逝之后人们的淡忘,再度获得了超高人气,斯特恩大手一挥做出了决定:
“詹姆斯VS科比,23VS24!”
这个官方CP一出,全世界的篮球热度终于再度回升。再加上姚明等国际球星的强势崛起,NBA正式成为了北美四大体育联盟中,第一个拥有真正意义上国际影响力的超级大集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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